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2013-06-082012年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的通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的统一部署下,由赛迪研究院牵头的《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编制课题组正式成立,标志着研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编制的《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今日本报将对《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敬请留意。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规定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要求、基础管理、运用管理、评价与改进、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业企业应结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际,有所侧重,灵活运用。
《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基本要求包括:一是健全组织,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明确领导分工及职责,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等。二是建立制度,即建立各类知识产权管理规章与制度,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实施方案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和知识产权奖惩制度。三是有效运用,即注重知识产权运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成果推广转化;有效管理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输出和引进,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活动;加强商标运用,创建企业品牌,实现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四是充分保护,即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规则,保障企业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指南》要求,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或委托专业的服务机构代为管理。企业最高管理者对知识产权管理负总责。企业基本管理制度应包括相关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企业应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主要类型的专项管理制度;企业各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之间协调有序,形成体系。
《指南》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员工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企业对新入职员工提供知识产权入职教育。企业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内容至少包括知识产权基本知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内部培训制度,针对企业内部不同部门及岗位,确定应具备的各种知识产权知识及技能,制定合适的培训方案。
《指南》要求,企业应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经费用于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维持和诉讼等事务,用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的人力成本、宣传培训、设备添置和日常开支等工作。企业应建立专项经费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重大知识产权并购、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等。企业应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规模水平等实际情况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预算,一般按企业研发经费的5%~10%预算。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经费的管理,规范政府财政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管理,必要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指南》要求,企业应加强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管理:(1)应对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条款进行审查,并形成记录;(2)对检索与分析、预警、申请、诉讼、侵权调查与鉴定、管理咨询等知识产权对外委托业务应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等内容;(3)在进行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时,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利益分配、后续改进的权属和使用等;(4)承担涉及国家重大专项等政府支持项目时,应了解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企业应与入职员工、有关合作单位签订保密合同,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保密合同应清楚列明商业秘密范畴、用途与使用条件、保密义务内容、保密期限、违约处理等内容。
运用方面,《指南》要求,企业应根据自身需要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各类知识产权运用的需要,制定专利战略、商标战略、版权战略和商业秘密战略,明确知识产权运用策略。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包括知识产权获得、实施、许可、转让、产业化、资本化等。企业应规范知识产权运用流程,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活动应遵循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流程进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应结合企业发展需要,统筹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类型的知识产权运用管理。
产业化推广方面,《指南》要求,企业应将拥有的知识产权成果及时有效地转化应用于企业产品生产、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或技术方案优化,努力获取并提高商业效益。
品牌建设方面,《指南》要求,企业应在分析市场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商标、产品资源优势,规划品牌的发展方向。企业应定期进行商标使用宣传,做好品牌定位与扩展,制定差异化的品牌培育策略,选择易于识别其产品或服务的商标作为品牌,进行品牌推广与宣传。企业应投放资源,向目标市场传递品牌标志信息,建立品牌地位;企业应结合品牌资源聚集程度和市场机遇,实施品牌延伸策略。企业应提高产品质量,优化服务,巩固品牌物质基础;企业通过监测,全面、客观地对品牌定位、品牌设计、品牌传播等进行及时、系统的分析,不断修改完善企业品牌管理方案,不断地提升品牌管理水平。企业应综合运用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资源,培育、管理、运营品牌。
《指南》要求,企业在商业合作中应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合作内容。企业应选择适当方式通过知识产权与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其他企业组成商业联盟,增强经营实力。
《指南》要求,企业应积极参与地方、行业和国家标准制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企业可制定高于地方、行业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企业按标准创新发展的能力;企业应积极利用自主专利成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争取国际话语权。企业应依据产品主要销售地以及主要竞争对手所在国,合理选择专利申请地,做好境外及国际专利申请;企业应根据国际化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时跟踪竞争对手的国际专利布局,整合企业研发成果,有的放矢开展国际专利布局。企业应积极利用并购获得专利,开展专利布局。
对于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输出、知识产权引进等,《指南》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企业可建立或分拆成功商业化的知识产权业务,成立知识产权业务的运营实体,并确定运营实体的有关商业计划、商业模式、项目投资者与融资者关系、客户网络等内容。企业应拓展知识产权利用空间,寻求和发展知识产权对外许可等知识产权输出机会,将其知识产权授予被输出方按照约定使用或实施。企业应寻求和发展从外部引进知识产权的机会,通过使用引进的知识产权,研发新产品或技术,增强竞争优势。
《指南》要求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特别是应加强研发、生产经营、产品出口或赴境外参展等环节的风险管理。
《指南》要求,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应急事件紧急响应机制,制定紧急处理方案,采取正确的步骤和措施对知识产权应急事件进行处置,降低事件损害程度和社会影响。对于重大知识产权事件,企业应成立紧急处理临时指挥小组或专家工作组,在事件评估与调查、发布事件信息报告、展开事件处理的紧急响应、事件处理后恢复重建与总结调整等环节积极展开有关工作。企业应及时将事件经过和有关整改措施向产业主管部门上报。
企业一旦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遭受侵权,应选择适当方法和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指南》要求,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评价程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检查与评估。
企业应当建立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机制,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环节中产生的效果进行监督、分析和改进。
企业应当设立内部监督程序,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产生的效果进行比较,为了有效地了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实施效果,内部监督应定期进行。方法主要为管理审查和监控网络等。
企业应将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及时、完整地上报产业主管部门,配合产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改进工作。
企业最高管理层应当根据分析结果,适时调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修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产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分析报告,从企业知识产权体系本身或者体系实施环境、目标规划执行等方面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
对于小微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也做了要求,小微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指南规定,建立适合小微型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实施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持续改进。
《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布,指标体系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管理评估指标,第二部分是知识产权运用管理评估指标。
第一部分基础管理评估指标,二级指标共5个,包括:基本要求、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三级指标共16个,包括: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有效运用、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职责、明确负责人及权责、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知识产权培训、经费保障、经费预算、经费管理、对内合同、对外合同等。
第二部分知识产权运用管理评估指标,二级指标共8个,包括: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知识产权合理获得、知识产权产业化、知识产权资本化、知识产权保护、评价与改进、小微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三级指标共28个,包括: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运用策略、知识产权运用流程、知识产权信息获取、知识产权数据库、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知识产权获得流程及计划、选择知识产权获得方式、规范实施、转化推广、品牌建设、商业合作、知识产权标准与布局、知识产权阻止、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估值、知识产权输出、知识产权引进、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知识产权预警、知识产权紧急事件响应、知识产权侵权与救济、建立工作机制、自我评价、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