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

2014-11-2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部署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让困难家庭孩子拥有美好未来,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7月国务院推出一系列措施以来,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融资难、融资贵”在一些地区和领域呈现缓解趋势,但仍然是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一是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三农”等贷款的能力。二是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银行通过社区、小微支行和手机银行等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鼓励互联网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三是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四是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防止信贷投放“喜大厌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费用。五是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金存量,简化小微、“三农”金融债等发行程序。六是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七是支持跨境融资,让更多企业与全球低成本资金“牵手”。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中国装备“走出去”。八是完善信用体系,提高小微企业信用透明度,使信用好、有前景的企业“钱途”广阔。九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虚高”的贷款利率。十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遏制不规范收费、非法集资等推升融资成本。用良好的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底气和能力。

会议强调,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关爱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政府直接提供和购买服务相结合,发挥市场力量,动员社会参与,以健康和教育为重点,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困难家庭儿童给予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结束的关怀和保障。会议通过《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并明确近期重点:一是在片区内扩大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免费筛查范围。通过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补助标准,加大对农村孕产妇孕前孕期检查、住院分娩的补助力度。二是扩大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提高0—15岁农村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保障水平。三是支持在人口和孤儿数量较多的县(市)建设儿童福利机构。扩大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在人口分散的山区、牧区设立支教点。四是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使困难家庭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人生起点。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万众创新,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完善了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处置收益分配等制度,突出了企业在科研方向选择、项目实施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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