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创新知识产权法院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2015-06-30

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创新知识产权法院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要求,要从解决问题入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知识产权法院当前也面临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等一系列问题。要始终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分析研究,逐项加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支持、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要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周强强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树立精品意识,确保办案质量。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审理技术类案件的专门法院,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庭审中心意识,探索研究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化审理程序和审理规则,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要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尤其对疑难复杂、典型性、确定规则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要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统一裁判尺度。要立足我国国情,加强对国际保护创新成果司法制度的研究,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创造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经验。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官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影响力。

周强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促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的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改革的“排头兵”作用,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工作特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保持工作的前瞻性,密切关注科技和经济发展动向,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满足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需求。(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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