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国家版权局在会上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明确提出:国家版权局建立网络文学作品版权“黑白名单制度”,公布文学作品侵权盗版网络服务商“黑名单”、网络文学作品重点监管“白名单”。
《通知》还规定:
网络服务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提供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变相提供文学作品,不得为用户传播侵权文学作品提供便利。
提供搜索引擎、浏览器等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商,不得通过定向搜索链接、深度链接以及编辑、转码、聚合等方式传播侵权文学作品。
提供贴吧、论坛等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应当审核并保存吧主、版主等的姓名、账号、网络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确认用户提供的文学作品系权利人本人,或者已经取得权利人许可。
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盘服务商,应当遵守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主动屏蔽、删除侵权文学作品,防止用户上传、存储并分享侵权文学作品。
2016年年初,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网络文学盗版给版权所有者造成巨大损失,仅2014年PC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43.2亿元,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34.5亿元,衍生产品产值损失21.8亿元,行业损失近100亿元。(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