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师就“刀郎”状告“西域刀郎”事件接受《北京晨报》采访

2004-10-29

10月28日,《北京晨报》记者采访就“刀郎”状告“西域刀郎”事件采访了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律师。这是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刀郎”(原名罗林)状告民族音像出版社、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潘晓峰(艺名“西域刀郎”)、北京图书大厦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案之后,媒体对此事的再度关注。
        集佳律师介绍说,“刀郎”二字绝非二人独创,而是新疆一个族群的称谓,“刀郎”应该是民族遗产,两位歌手都是借用了这一称谓。
        两位“刀郎”,到底谁是谁非,法院将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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