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集佳代理宗申在台湾成功维权

2004-12-30
历时一年,集佳代理宗申在台湾成功维权
2003年9月,中国驰名商标“宗申”在台湾被高雄市一陈姓商人抢注,宗申集团获悉后,立刻委托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台湾有关部门提起异议。经过历时一年的努力,12月22日,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定,对此前在台注册的“宗申”商标予以驳回。
据宗申集团本案代理人、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罗俊德介绍,去年9月,台湾高雄市商人陈安良在台抢注了“宗申”商标,用于机车、自行车、代步车、滑板车及其零部件等商品,并通过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初审进入公告阶段。同月,宗申集团发现商标被抢注后,立即同集佳的代理人联系,决定提起异议,全面维护宗申的知识产权。
集佳公司随即委托其在台湾的合作伙伴向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起异议,认为台湾的“宗申”商标与宗申集团的“宗申ZONGSHEN”商标基本相同,属于恶意抢注他人的著名商标,侵犯了宗申集团的知识产权,应予以驳回。
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查认为,陈姓商人的“宗申”商标与宗申集团的“宗申ZONGSHEN”商标相似,易使消费者混淆为同一来源,已构成近似商标;且宗申集团以“宗申”为商标,除在中国大陆注册取得多件商标权之外,还在多个国家取得了“ZONGSHEN”这一商标权;加之宗申集团生产的摩托车商品也广泛行销中国大陆及海外,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并经常为报纸所报道,可以认定为著名商标。
经审查,台湾的“宗申”商标与著名商标近似,且产品类似,有可能使消费者误认两者为同一来源,遂予以驳回。
宗申在台湾的成功维权,为很多企业在海外维权提供了宝贵经验。据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罗俊德介绍,重庆摩帮在印尼、伊朗、阿根廷、西班牙、尼日利亚、越南等国,其商标都曾被恶意抢注。一旦商标在海外被恶意抢注后,企业只有通过向对方付费才能在海外使用自己的商标,或者买回商标,为此付出的代价将非常惨重的。
所以,做好涉外商标的保护工作,积极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做好申请,才是企业的首选。当然,一旦发现有抢注行为,能够在异议期内提起异议,通过异议程序赢回商标也会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如果一旦错过异议期,那么企业的维权之路就将费时费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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