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湖南分公司就“神五”商标被抢注一事接受潇湘晨报采访

2005-04-26
随着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船“神舟五号”的升空,“神五”、“神州”、“神舟五号”等字眼响彻全国,也吸引了众多的“投机”者的纷纷抢注。目前,长沙市民王志坚拿到了“神州五号开拓者”第12类商标注册证,成为我省第一个正式抢注“神五”商标成功的人。

  对于国家商标局核准王志坚在第12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神州五号开拓者”商标事宜,集佳湖南分公司田达良律师就此事接受了潇湘晨报记者的采访。田律师认为王志坚能够成功的拿到注册证是非常正常的,因为该商标文字与2003年杨利伟成功飞天的“神舟五号”具有很大区别,“神州”又泛指我国;同时经检索,国家商标局早在2001年以前在第12类的商品上就曾分别核准注册过“神州”、“神舟”商标。

  田律师还指出:“神舟五号”在2003年成功飞天,引起了全世界人民对我国的关注,从这时候起“神舟五号”成了祖国荣誉的象征,“神舟五号”目前不宜作为商标注册使用,除非是代表国家的申请主体申请,如果现阶段他人申请注册“神舟五号”商标,国家商标局很可能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具有其他不良影响”之规定予以驳回。

 

相关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