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5日,《京华时报》财经焦点整版刊登了新闻:《锅王忽悠消费者 名牌评选忽悠锅王 6800元买来“名牌”称号》,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报道。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永波律师接受了《京华时报》记者的采访。
采访中,李永波表示,法律上没有“中国著名品牌”这样一个商标的概念,它本身不具有商标的构成要素,如果对方申请的是服务类商标,该商标不可能获得注册,而其利用这个收取费用向企业颁发证明,肯定属于违法行为;至于国家商标局已受理,更不代表任何实质意义。
李永波还向记者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早就有明文禁令,禁止各部门进行乱评比,而且商家也不得在包装、宣传册等地方用各种虚假名头来误导消费者。李永波表示,中国很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不明白这些所谓评选根本就是毫无法律意义和价值的“噱头”,最终伤害的也是消费者。对此,李永波表示,关键还是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报道原文]
锅王忽悠消费者 名牌评选忽悠锅王
6800元买来“名牌”称号
2007年4月5日 记者:胡笑红
目前正在焦急等待政府部门检测报告的“锅王胡师傅”昨天首次承认,其对外大张旗鼓宣传的“中国著名品牌”称号,是花6800元买来的。“胡师傅”表示,企业自身也没想到这是个“虚假的、无用的荣誉”。其中有何隐情?是谁纵容企业“忽悠”消费者?
6800元=著名品牌
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锅王胡师傅的生产公司)办公室主任沈先生昨天向记者承认,所谓“中国著名品牌”是由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联合给企业颁发的。2005年,浙江金威接到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一封关于评选中国著名品牌的函,一看是“中国”字样打头的协会组织,以为具有权威性,加上企业也确实需要宣传,于是就交给对方6800元,换来了一个铜匾。
记者昨天打开了“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的网页,发现两单位公布的联系电话是同一个号码。
记者随后致电询问,接电话的是一位自称武宾的主任,他向记者介绍,该组织在香港注册,为“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有限公司”,协会与促进会等都属于该公司,公司做的所谓中国著名品牌不是“评选”,而是“认定”。记者于是询问该组织的认定资格以及权威性,武宾则表示:什么叫权威?难道政府部门认定的就是权威吗?我们是有自己的认定条件的,我们也没有向企业收取资金,那6800元是推广服务费。
对于具体认定条件,记者昨天在其网站上发现,该组织要求申报“中国著名品牌”的企业必须具备7个条件,其中有一条是“产品年销售额、出口创汇率、生产成本费用利润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记者问武宾浙江金威是否符合这些条件,武宾表示不清楚,自己只是普通工作人员。“你不是主任吗?”记者问。武宾支支吾吾未作正面回答。记者注意到,该网站列出的155家“中国著名品牌”企业中,几乎绝大多数是深圳、广州的企业,如:深圳市红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飞来发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真正市场上知名的品牌在该份名单上找不出一两个。
到处查不到注册资料
国家民政部相关工作人员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挂“中国”名头的社团组织必须登记备案,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机构在香港注册。记者昨天登录中国民间组织网,也没有查到“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
随后记者又登录香港Com-panies Registry公司注册处查询,在登录公司注册处综合咨询系统(ICRIS)的网上查册中心,输入上述两单位的名称后,显示结果为“对不起,找不到任何相关的文件”。记者随后又分别输入“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名牌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查询,显示结果如前。最后记者登录了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查询处查找,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就查询结果,记者再次询问武宾。武宾一开始表示不可能,但对于公司具体注册时间,他又说“不清楚”。转而他向记者强调,协会已经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了“中国著名品牌”商标“商品服务类”的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也已于2006年8月受理。
律师称相关评选属违法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永波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法律上没有“中国著名品牌”这样一个商标的概念,它本身不具有商标的构成要素,如果对方申请的是服务类商标,该商标不可能获得注册,而其利用这个收取费用向企业颁发证明,肯定属于违法行为;至于国家商标局已受理,更不代表任何实质意义。
浙江金威的沈先生昨天承认,企业当时起点低,希望有一些荣誉,所以买了这个称号。目前公司也了解到这个“荣誉”根本是个假冒的东西,这也是“胡师傅”不严谨的一面。
李永波向记者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早就有明文禁令,禁止各部门进行乱评比,而且商家也不得在包装、宣传册等地方用各种虚假名头来误导消费者。据了解,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声明,从未成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两机构开展的“中国驰名品牌”评选是场大骗局。李永波表示,中国很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不明白这些所谓评选根本就是毫无法律意义和价值的“噱头”,最终伤害的也是消费者。对此,李永波表示,关键还是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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