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初,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永波律师和孔繁文律师代理的美国亚什兰公司拥有的“水包水型聚合物分散体的制造方法及其产品” 专利及商业秘密维权案件获得全面胜利。近日,集佳收到由亚什兰亚太区副总裁Richard D.Royce,Jr签署的感谢信,感谢集佳一直以来对于本案的不懈努力,并对代理本案的李永波律师和孔繁文律师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对集佳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
美国亚什兰公司为世界500强公司之一的特种化学品公司,客户遍及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在造纸用特种化学品等诸多领域位居全球首位。亚什兰公司拥有“水包水型聚合物分散体的制造方法及其产品”的先进技术,在造纸技术中利用水包水型聚合物分散体作为助留助滤剂和絮凝剂,解决了上述问题。亚什兰公司分别通过商业(技术)秘密和专利权对该技术进行保护。
2009年,亚什兰公司发现曾担任其下属公司北京天使专用化学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加入北京一家精细化工技术公司,并新组建一家苏州工业助剂公司,利用亚什兰公司的技术制造水包水型聚合物分散体与北京天使专用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直接竞争。迅速侵占了北京天使公司的市场份额,给北京天使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经初步分析,亚什兰公司认为上述两家公司涉嫌侵犯了亚什兰的专利和商业秘密权。经过筛选,亚什兰公司最终选择委托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0和2011年分别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上述公司及主要涉及负责人提起专利侵权和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专利侵权及停止使用商业秘密,并就专利侵权赔偿2000万人民币、侵犯商业秘密赔偿700万人民币的诉讼请求。
经过法院多次的庭审及听证,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之上。经法院主持协调,2012年1月18日,上述被告与亚什兰公司就两案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尊重亚什兰公司知识产权,保证不使用亚什兰公司的专利和商业秘密,并向亚什兰公司支付人民币共计2200万元以了结此案。至此,该专利及商业秘密案件亚什兰公司完胜!
由于涉案技术涉及一种造纸用水处理化学产品的制造方法,取证困难、技术复杂,无论是专利侵权案件还是商业秘密案件,均具有很大的诉讼难度。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永波律师、孔繁文律师、李洪江律师、赵中璋专利代理人,以及原告公司的美国律师、技术人员等组成了强大的法律和技术团队,经过对案件层层剖析,深入研究、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通过公证取证、专业机构鉴定及法院的诉前证据保全等工作取得了大量证据,为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次胜利得益于律师团队丰富的诉讼经验、高超的专业水平和对案件深度剖析及对案件的把控能力,最终为客户亚什兰公司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