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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要闻
      200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战略高层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
      乐凯所用照排纸筒被判专利侵权
      Web服务专利拍卖 众高科技巨头坐卧不安
      数码音频巨头DTS起诉新科、创维并索高额专利费
      ENVACAR商标被驳回,“伟哥”状告国家工商总局
      百年老字号“同仁堂”商标侵权案审结
      国贸索赔1元捍卫商标权
      150万买个“福”字当商标
      “专利保护条例”草案征集意见
      中国海关10年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近4000起
      雅虎正式进军搜索竞价市场 竞价专利成利器
      CRV车型遭抄袭 东风本田状告11家企业侵权
      专利费太高 新科退出将转向EVD

      ? 知识产权判例
      北京中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和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 知识产权要闻

      200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战略高层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

      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广州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承办、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广州日报》社协办的“200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战略高层论坛”于2004年11月24日下午1:30-5:30在广州中国大酒店顺利举办。本次论坛邀请了商标协会、商标局及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就业内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并做了“中国企业的专利危机与对策”、“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入世后我国企业商标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中国企业如何在品牌竞争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商标维权实务及经典案例分析”等专题发言。其中,集佳合伙人会议主席于泽辉律师做的题为“中国企业的专利危机与对策”的精彩发言,获得与会人士的认可与好评。

      本次知识产权论坛旨在透析中国企业知识产权危机,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会企业代表都表示,这样的讨论与交流对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知识产权战略非常有益。

      乐凯所用照排纸筒被判专利侵权

      11月25日消息:上海忆众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乐凯胶片公司生产“照排纸筒”的企业。日前,由于其生产的“照排纸筒”与上海延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胶片包装筒”外观造型十分相似,而被“工业胶片包装筒”的设计者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忆众公司侵犯了“工业胶片包装筒”设计者——陈汉刚的专利权。

      1999年11月,陈汉刚设计的“工业胶片包装筒”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授权给延中公司生产使用。2002年3月,被告忆众公司法定代表人——毛忆民从延中公司辞职后,另起炉灶,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了忆众公司,生产同类产品。

      2003年6月,忆众公司按照中国乐凯胶片公司提供的纸筒标准,为乐凯公司生产用于照排胶片包装的“照排纸筒”,并由乐凯公司交由上海迪辉贸易公司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工业胶片包装筒”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应受法律保护。由于忆众公司生产的“照排纸筒”外形与原告设计的专利产品基本相同,又是同类产品,因此,忆众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生产销售“照排纸筒”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Web服务专利拍卖 众高科技巨头坐卧不安

      25日消息,加州破产案中即将拍卖的一些重要网络服务专利使一些硅谷大公司趋之若鹜,准备竞标的有Google公司、甲骨文公司和Sun微系统公司。日前,这三大巨头和另外十几家公司的律师本周举行了会议,讨论专利拍卖以及成为购买这些专利的公司起诉对象的危险。他们还讨论了联合在12月6日投标购买这些专利的事宜。

      被拍卖的是破产的Commerce One公司的39件专利,这些专利包括了通过互联网交换企业文档所使用的技术协议。这些被称为“Web服务”的协议目前得到了广泛的应用。IBM、微软已经在它们的软件产品和企业系统中集成了这些协议。尽管这些专利范围太广泛,执行起来存在困难,或者可能被证明是无效的,但人们仍然非常紧张。

      Van Pelt & Yi 律师事务所的专利律师说,这些专利可能会拍出超过1000多万美元的天价,但恶意买主能够轻易地从中获得1-10亿美元的利润,而且它极有可能首先瞄准微软、IBM 等富得流油的公司。

      数码音频巨头DTS起诉新科、创维并索高价专利费

      11月25日消息,数码音频解码技术巨头DTS近日在香港起诉中国企业新科、创维侵犯DTS的数码音频解码技术权利。新科、创维均表示,因为对方不懂市场漫天要价——每台碟机收费11美元,目前已经弃用DTS技术。

      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孙伟中昨天向媒体透露,目前创维公司已经全面采用另一家音频解码国际巨头SRS的技术。双方目前已经设立联合实验室,准备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频解码系统,初衷就是节省堪称天文数字的专利费用。孙伟中称,碟机领域的专利费用官司非常普遍。创维也曾经本着务实的态度同对方进行过沟通,但是对方的漫天要价最终使这种努力归于失败。

      新科电子新闻发言人樊文建表示,与杜比一美元的专利费相比,DTS每台11美元的专利费要价莫名其妙,是完全不懂得市场运作的行为,目前多数企业已经不用DTS的产品。

      ENVACAR商标被驳回,“伟哥”状告国家工商总局

      美国辉瑞公司申请注册的“ENVACAR”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驳回。11月25日,辉瑞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商评委驳回其注册申请的决定。

      辉瑞公司代理人称,辉瑞公司于2001年9月3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ENVACAR”商标申请的被驳回。该公司遂又向商评委提出复审,商评委复查后认为,《现代英汉药物词汇》中对“ENVACAR”的解释是“硫酸胍生(抗高血压药)”,是抗高血压药的通用名称,依法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辉瑞公司认为,《现代英汉药物词汇》对“ENVACAR”的翻译和解释并不准确,且不具权威性,不能作为商评委驳回其商标申请的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反驳说,《现代英汉药物词汇》一书是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专业词典,在辉瑞公司没有证据足以推翻这本词典的解释时,商评委驳回辉瑞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没有不妥之处。

      百年老字号“同仁堂”商标侵权案审结

      11月25日浙江消息,北京同仁堂与温州叶同仁堂商标侵权官司,经过半年的诉讼,近日在浙江省高级法院落幕。有着334年历史的温州叶同仁堂被判招牌中去掉“堂”字,并在两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北京同仁堂始创于康熙8年(公元1669年),2001年发展成为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82年,“同仁堂”注册了商标,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温州叶同仁堂由浙江慈溪人叶心培创立,历经百年经营,2001年成立温州叶同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南北两家“国药老字号”一直相安无事,直至今年5月,因怀疑对方商标侵权,北京同仁堂一纸诉状将温州叶同仁堂告上法庭。要求温州叶同仁堂停止使用“同仁堂”字眼,在全国性媒体上道歉,并索赔5000万元商誉损失和经济损失49万多元。

      浙江高法最终选择庭上调解,温州叶同仁堂的招牌中去掉“堂”字,在两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承担各项费用40万元。

      国贸索赔1元捍卫商标权

      因房地产项目名称“世桥国贸公寓”中有“国贸”二字,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将“世桥国贸公寓”的开发商——北京世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1月25日,从北京朝阳区法院了解到,此案已被正式受理。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诉称,他们公司是1984年成立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1998年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他们注册了“国贸”商标。在该商标注册前,他们将“国贸”商标广泛使用在所属的物业设施中,使“国贸”商标具备了极高的知名度。

      “世桥公司未经许可,将位于朝阳区双井东三环南路22号的房地产项目命名为‘世桥国贸公寓’,侵犯了我们的商标专属权。”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称,世桥公司在报刊上大量刊登“世桥国贸公寓”的广告,在消费者中产生了极大的误解和混淆。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求,世桥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名称中使用“国贸”字样,停止印制和散发侵权宣传材料,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并声明双方为无关联的两个独立法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1元。

      150万买个“福”字当商标

      25日从江苏获悉,日前江苏的陈尚智先生拿出了150万元,将一个“福”字请进了家门。他说,他要用这个福字,打造一个“福”牌系列酒。

      早在2000年,在酒业摸爬滚打的陈先生就开始做“福”品牌,但由于没有商标意识,一直没有注册,直到江苏工商局查处了他所销售的“福”酒,他才意识到商标注册的重要性。随后,他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福”牌商标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注册了,辽宁某酒业已利用这个“福”字创造了巨大财富。今年年初,他委托事务所代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多次谈判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出价150万元将“福”字请回了家。

      “专利保护条例”草案征集意见

      从11月23日起至12月2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首都之窗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上,面向市民公开征集对《北京市专利管理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

      草案规定,故意为假冒他人专利者提供生产经营便利者,有关部门将向社会公告,没收违法所得,或处5万元以下罚款。从事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出具虚假报告、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与委托人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对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和区、县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举报。市和区、县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并为举报人保密。

      对于故意为他人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提供生产经营便利的,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海关10年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近4000

      11月23日获悉,自1994年9月深圳皇甫海关查获中国第一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起,截至今年7月,中国海关在进出境环节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近4000起,案值人民币6亿多元。

      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的3年时间里,中国海关查获侵犯商标权的案件数分别达235起、557起和741起,每年增幅达30%,其中海关依照职权主动查获的案件约占此类案件数的六成。同时,中国海关利用情报收集、风险分析、现场查验等手段,建立了从货运方式到行邮渠道,从报关、审单到查验环节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

      据介绍,中国海关今后将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在重点口岸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以国内知名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商标权为保护重点;二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分析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建立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国内主管部门和外国海关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海关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三是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同时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销售假冒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提高海关执法的威慑力。

      雅虎正式进军搜索竞价,竞价专利将成利器

      22日,雅虎在华正式推出搜索竞价服务,这是雅虎进入中国市场五年来首次杀入企业级市场,并开始直接抢占老对手Google、百度固守的国内阵地。而雅虎拥有的搜索竞价专利,也是一件投向竞争对手的利器。

      在Google上市前,Google即与雅虎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通过向雅虎支付270万股Google股票的形式(约合3.28亿美元),让雅虎放弃对一项涉及重大在线广告技术专利权的起诉。而据透露,这项“关键性的技术”即是由雅虎旗下子公司Overtrue拥有的在搜索竞价方面的某项专利。在国内市场上,虽然没有人承认,但很多搜索引擎在做搜索竞价时都在使用Overtrue的专利。雅虎本次正式切入,无形中为众多的竞争对手们带来了巨额法律诉讼方面的潜在风险。

      如果雅虎将竞争对手百度告上法庭,那么国内搜索竞价市场的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

      CRV车型遭抄袭 东风本田状告11家企业侵权

      东风本田汽车(武汉)有限公司22日透露,针对一些国内企业生产东风本田CRV拷贝车型事件,东风本田已经将涉及的11家生产厂家全部告上法院,希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该公司介绍,东风本田CRV已经在中国申请并注册了包括车形外观到产品标识等各方面的知识产权。因此,这些生产CRV拷贝车型的厂家肯定已经触犯了国内的相关法律,作为CRV的合法生产厂家,东风本田已经在着手相关的法律诉讼。但由于诉讼尚在进行过程中,还没有进行最终判决,所以不便透露这些侵权厂家的信息。

      专利费太高,新科退出将转向EVD

      11月21日,新科高层在京透露,由于传统DVD出口市场几近零利润,新科已退出传统DVD出口,转向EVD液晶彩电一体机、移动DVD等液晶显示产品的出口。新科电子新闻发言人透露,目前,一台中国制造的传统DVD碟机在美国市场仅销售29美元。像新科、万利达、金正等以自有品牌出口的碟机企业,却要交纳高额DVD专利费,平均一台在10美元以上,因此出口面临亏损危险。

      ? 知识产权判例

      北京中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和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北京中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和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该案已经审结。

      原告中乾公司诉称,中乾公司是99111339.X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于1999年8月10日申请,2000年3月29日公告,2003年6月25日被授权公告。清大公司自2000年开始擅自使用原告的专利技术生产、销售和宣传0.5级小感量核子秤。经中乾公司多次制止,清大公司拒不停止使用,也不向中乾公司交纳使用费。在中乾公司专利获得授权后,清大公司仍继续使用该专利,已构成对中乾公司专利权的侵犯。为保护中乾公司的合法权利,制止侵权行为,请求法院判令清大公司:一、停止制造、销售和宣传侵犯中乾公司的99111339.X号发明专利专利权的产品;二、向中乾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和赔偿款共计3000万元;三、清大公司承担中乾公司因制止其擅自使用专利和侵权行为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用共计15 052.5元;四、由清大公司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中乾公司支付的律师费30万元和其他诉讼费用。

      被告清大公司辩称,首先,中乾公司指控清大公司使用其专利技术生产0.5级小感量核子秤,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其次,中乾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清大公司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99111339.X号发明专利权无效,并被受理,故本案应当中止诉讼。综上,清大公司没有侵犯中乾公司的专利权,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1999年8月10日,邸生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一种物料的高精度测量方法及用该方法制造的核子秤”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99111339.X。2000年3月29日该专利申请被公开。2002年9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通知中乾公司关于前述发明专利申请变更申请人的申报被准许,变更原申请人邸生才为中乾公司。

      2003年6月25日,该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专利权人为中乾公司,专利号为99111339.X。该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有两项,分别为:

      1、一种物料的高精度测量方法,将所测物料置于输送装置上,在所述输送装置上方设置有γ放射源,在所述输送装置下方设置有γ射线探测器,所述输送装置上安装有测速装置,所述γ射线探测器和测速装置与带有数据输入装置和数据输出装置的微机数据处理系统相连;首先根据有物料时所述γ射线探测器输出电压Uf及无物料时所述γ射线探测器输出电压UO,计算出物料负荷F=KLn(Ui/U0);其次利用所述测速装置测出的输送速度V,计算出所述物料的流量P=FV;最后计算出所述输送装置在一段时间内的输送物料的累计量为:Wh =ΣFiVI 。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式 F=KLn(Ui/U0)中的系数K值,是根据所述物料的流量变化、在所述输送装置上所处的不同位置、堆积形状以及γ射线散射等因素的影响来动态修定的。

      2、一种利用权利要求1、2、3或者4所述方法制造的核子秤,由支架、安装在支架上端封装在铅罐内的γ放射源、安装在支架下端的γ射线探测器、置于γ放射源与γ射线探测器之间的物料输送装置、带有数据输入装置和数据输出装置的微机数据处理系统、与微机数据处理系统相连的测速装置及与微机数据处理系统相连的前置放大器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装在铅罐内的γ放射源为2-7个,安装在所述支架上端,直线排列并且与所述γ射线探测器平行。

      该专利说明书记载:“现有的核子秤在运用公式时,将K视为常数,而实际上K不是个常数,它是随着皮带负荷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系数K,仅能在标定时的流量情况下,且在一定范围内适用。物料堆积形状变化、物料所处位置不同以及散射因素的影响是制约现有核子秤计量精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本专利的测量方法,其特点在于根据输送负荷去选择不同的系数K值。”另外,在该专利说明书中还多次提到了变参数,并进一步说明变参数法可以为负荷法、折线法和多项式法等。

      该专利授权后,中乾公司交纳了专利年费。

      在本案庭审过程中,清大公司提出:1、要求中乾公司明确99111339.X号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2、“变系数”技术不是中乾公司的专利,是已有技术;3、专利权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应当是适当的,其性质与侵权赔偿是不同的。清大公司为证明自己的上述主张,提交了相关证据。

      法院认为:我国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99111339.X号发明专利申请权已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为邸生才所有,该权利受法律保护。2002年9月13日起,邸生才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中乾公司后,由申请权直接产生的相关权利和获得授权后享有的专利权自然由中乾公司享有。同时,鉴于邸生才已经对2002年9月13日之前中乾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清大公司支付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行为予以追认,故中乾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清大公司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主张具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结合本案而言,99111339.X号发明专利是一项物料的高精度测量方法专利,在该专利说明书中明确记载在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K值根据相关因素动态修正的技术即为“变参数”。中乾公司在其指控清大公司构成侵权的有关证据中明确表明清大公司在其产品上使用了“变系数”技术。而系数与参数指向的是同一个数值,只是称谓不同,“变系数”与“变参数”的技术内容相同。且在法院至云南曲靖卷烟厂调查取证时在现场拍摄的控制柜照片也清楚地表明标定的K值是变化的,而不是一个常数,因此,中乾公司的上述证据已经证明清大公司在其产品中采用了使用“变系数”(“变参数”)技术。至此,中乾公司已经尽到其举证责任。清大公司如抗辩其核子秤产品中没有采用“变系数”(“变参数”)技术,其应负相应的举证责任。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采用99111339.X号专利中所述的物料测量方法的专用设备;

      二、被告北京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中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一千八百一十八万元;

      三、被告北京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中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因其侵犯发明专利权而受到的经济损失七百二十二万元;

      四、被告北京清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中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因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二十五万元及其他诉讼合理支出一万元;

      五、驳回原告北京中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