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自2025年2月22日起启用签字文件电子件
时间:2025-04-03  来源:

  为了简化知识产权(IP)申请程序,老挝知识产权部(DIP)于2025年2月22日发布了第198号通知(Notice No. 198/DIP)对IP申请中所需文件要求进行了简化,这意味着某些签字文件将无需进行公认证。本次通知于发布之日起生效,涉及的IP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小专利,工业外观专利等。

  • 委托书(POA)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发明人转让文件
  • 转让声明文件
  • 许可协议
  • 姓名、地址变更声明
  • 其他事务文件等

  需要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若是公司申请人,这些文件除了需要法定代表签字外还需要加盖公章。若无法加盖公章,则所有签字文件仍需公证以便DIP核实其真实性。

  除此之外,该通知中DIP还保留了其向申请人索要签字文件原件的权利。也就是说,若在专利申请或请求审查中有疑问,DIP审查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原件,所以建议申请人保留好所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