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度商标侵权诉讼中的常见问题
时间:2025-04-03  来源:

  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赵婷婷

 

  印度作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成为中国企业重要的出口目的地。然而,由于印度属于英美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与我国存在显著差异,这给中国企业在印度的商业活动带来了诸多法律挑战。特别是在商标保护领域,许多中国企业面临着侵权或被诉侵权的困境。为了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印度的商标侵权诉讼,印笔者就近年来的一些案件经验,对印度商标侵权诉讼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解析。

  1.诉讼时效与管辖

  根据印度《时限法》(Limitation Act, 1963)的规定,在印度提起侵权诉讼的时效期限为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如果侵权行为是持续性的,则每发生一次侵权行为就会产生一个新的诉讼理由,因此诉讼时效期限会有所不同,需要个案判断。

  印度对侵权诉讼的管辖不限于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各级法院也享有管辖权。此外,根据印度《2015年商事法院法》(Commercial Courts Act, 2015)第2(1)(c)(xvii)条的规定,知识产权纠纷被列为商业纠纷,但只有当案件标的超过30万印度卢比(约2.8万人民币)时,商业法院才有权审理。如果案件标的低于30万印度卢比的,则依然将由普通民事法院审理。不过,基层法院(如各基层民事和商业法院)审判资源和硬件设施一般比较差,如权利人遇到了权利纠纷,在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直接向印度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最为专业的德里高等法院商业庭提起诉讼,不过前提是德里高等法院需对案件有管辖权。

  2.诉前程序

  根据印度《2015年商事法院法》第12A(2)的规定,如案件并非紧急需要获得临时禁令的情况下,原告在起诉前需要穷尽所有可能的非诉救济,比如谈判以及诉前调解,如双方未进行和谈或是调解的,原告在起诉之时需要同时递交免除诉讼前调解程序的申请,在该申请中,需要详细说明理由。

  在此需要注意,如一方提出诉前调解请求但被相对方拒绝的,则提出的一方则有了充分的理由直接启动诉讼程序。

  3.诉讼流程

  印度正常诉讼程序很长,一般需要3-5年或是更久,故大部分的争议案件通过申请临时禁令得以快速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禁令的下发不等于诉讼程序的终结,但临时禁令可以作为初步的有效维权凭证,进行在线平台投诉或是警局投诉,有效临时遏制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如被告方对案件管辖等问题提出异议的,可递交动议申请,在动议申请裁决前,案件也不会进入实质性的审理。

  临时禁令/任何动议获得裁决后,诉讼程序才刚刚开始,下一步,被告方进行应诉答辩,随后进行证据披露环节。证据披露从原告开始,一般持续3-6天,每一方的证据披露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证人宣誓、法官标记证据和对方律师进行交叉质询。每一方的证人需要对公司和案件的情况有非常准确的把握,有权查看公司账簿等重要文件,证人需要携带所有证据原件以及口译人员现场出庭。如证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本人现场出席的,可申请进行视频证据披露。此外,如证据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相应的经公证的复印件。在证据披露环节,任一方未能按时出庭的,都可能导致该方的证据披露视为放弃,法官可依职权进行缺席裁判。

  证据披露为整个诉讼程序中最为复杂和耗时的阶段,此阶段结束后,案件进入最终陈述和裁决。

  4.临时禁令

  如上文中提到的,印度的诉讼程序非常漫长,所以大部分争议都是通过临时禁令来解决。印度的临时禁令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单方禁令(ex-parte injunction),原告单方申请,与诉状一起递交,官方不听取被告意见,最快在3天内核准。如果官方认为原告理由不充分,原告可以转而申请普通禁令(ad-interim injunction),这种禁令官方需要听取被告意见,可能需要一年时间才能核准。两种禁令的有效期都是截止至法院就案件组织下一次听证会的日期。如原告方因任何原因未参加听证的,都有可能导致禁令被搁置执行。

  影响官方颁发禁令以及颁发何种禁令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原告是否在知道侵权行为后第一时间起诉并申请禁令,被告是否对争议商标投入了巨大的经营成本,争议商标是否具有极强显著性等。

  5.关于赔偿

  印度无法定赔偿额规定,依据印度《商标法》(Trade Marks Act, 1999)第135条(侵权或假冒诉讼的救济)、双方主张以及案件实际情况,法官将根据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由裁量赔偿金额以及是否增加惩罚性赔偿:

  •受害方遭受的利润损失;

  •侵权方获得的利润;

  •如果授权行为,受害方可能通过特许权使用费/许可费获得的收入数额;

  •侵权的持续时间;

  •侵权的意图/忽视程度;

  •侵权方减轻受害方造成的损害的行为等。

  6.默许辩护

  在一些案件中,被告经常将原告多年未对其提出诉讼,故默认其侵权行为作为辩护理由,即所谓的“默许辩护”。默许辩护的规定在印度《商标法》(Trade Marks Act, 1999)第33条中所有规定,即“较早商标的所有人知道在后商标使用连续5年的,将不可基于较早商标的所有权对在后商标提出无效申请,或现有使用的异议;

  那么“知道”如何界定呢?在Make My Trip 诉Make My Travel侵权案件中,德里高院对于“知道”一词进行了解释,“知道”必须是主动且明确的,比如书面的授权才可以作为对方抗辩的依据,如果仅仅是推测的,被动的,哪怕可以证明双方的确有往来,均无法获得支持。

  7.收到警告函应该怎么办?

  发送警告函是英美法系国家非常流行的做法,警告函可以作为在诉讼中索赔的依据。如果企业收到了警告函,千万不要慌张,根据笔者的经验,很多印度本地公司发送的警告函的内容即便毫无依据,但其习惯用词犀利无理,经常给广大企业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其发送警告函的初衷可能并不是真的认为客户侵权,而是利用广大国内客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索取和解费用或是其他权利/利益。遇到这种情况后,建议企业在初步判断警告函内容后,请印度当地律师针对对方企业进行商业调查,探明其发函初衷并进行回应。如对方持续不断的发送警告函,严重干扰了企业在该国的经营,企业也可以考虑基于印度《商标法》第142条的规定 ,主张对方进行了无端威胁,要求法院下发禁令要求对方停止威胁行为并赔偿企业因此发生的损失。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被告反诉原告侵权,则法院会终止对本诉案件的审理。

   8.预告请愿书(Caveat Petition)

  根据印度《民事诉讼法》(Code of Civil Procedure,1908)148条A款规定,“对于预计或已经在法院提起或即将提起的诉讼或法律程序中提出的申请,任何声称有权在法院审理此类申请时出庭的人都可以就此提出警告”。即,如企业收到警告函后担心被起诉,建议向有管辖的法院递交“预告请愿书”。预告请愿书(Caveat Petition)并非起诉文书,其作用类似字面含义,即申请人向法院递交一份“预告”申请,说明其可能被明确的主体起诉,请求法院在收到相关当事人的起诉文书后按照我方预先填好的联系地址进行送达,且不可直接下发单方禁令,我方必须参与听证。

  为什么建议递交“预告请愿书”呢?一方面,在很多案例中,法律文书跨国送达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往往被告收到起诉书或是开庭传票时,案件已经经过了一次听证或是临时禁令已经下发,留给被告上诉的时间都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如对方申请单方临时禁令且被法官核准,那么我们只能等待上诉翻案,失去了原本可以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在印度的诉讼程序中,错失一次听证的结果往往非常严重,在一方缺席的情况下,法官往往直接作出不利于缺席方的裁决。

  整体来讲,在印度无论是主动启动侵权诉讼或是被动应诉,都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需要权利人充分的参与,且不要错过任何一个可能获得有利裁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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