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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1059期(2026.03.21-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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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改进审查中申请人与审查员的沟通时机

  韩国知识产权部(MOIP)为完善其积极的审查策略,于近期改进了有关于拟修改方案的复核计划以及再审/复审程序(Reexamination)中的会晤计划。

  在拟修改方案的复核计划中,专利申请人可以在答复OA提交最终修改方案前针对拟修改的内容,请求与审查员交换意见。在再审/复审程序(Reexamination)中的会晤计划,专利申请人可以在启动再审/复审程序前请求与审查员会晤,针对拟修改内容与审查员交换意见。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积极与审查员交换意见更有利于专利申请最终获得授权。

  本次改进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放宽提出请求的次数:改进前,每申请每计划仅能提交1次请求,本次改进后,若确实有必要(例如,出现新的驳回理由),那么申请人可以额外提出1次请求;

  (2)放宽了与审查员沟通的时间:改进前,仅允许申请人自请求日起2至3周内提出与审查员沟通,而改进后,允许申请人在请求日起1周至提交相关修改期间届满之日止指定1个与审查员沟通的时间。

  本次改进内容已于2026年3月11日生效,适用于在生效日当天或者之后提交的参加相关计划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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