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本市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部署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关于修订<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0日
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