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发布了第17/2003/CGPI/PFE-INPI/PGF/AGU号意见书,以回应上诉和无效行政程序总协调局的询问,主要涉及以下两点内容:
1.商标申请如因在先注册商标被驳回,如果被拒绝的申请人因未使用而申请撤销在先注册商标,INPI可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搁置驳回复审审查;
2.商标申请如因绝对理由,如显著性等因素被驳回,建议将案件退回原审查部门进行第三方权利分析。但考虑到合理审理期限的原则,上诉审理机构可以做出明确的案情分析。
该意见经INPI主席批准,自2024年2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