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巴西专利商标局 (BRPTO) 对其检察官办公室发布的第00018/2023号意见赋予了规范效力。第00018/2023号意见内容为,二审在审查上诉人的理由并提出修改驳回决定时,如果确定案件客体不具备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所应具备的技术特征时,则案件将退回一审。
这个重大变化在于,将案件重新引导回一审,而不是在二审时发出新的驳回意见,这反映了简化评估流程并确保具有内部监管能力的实体(即一审程序)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技术特征进行全面评估的审查范围。
就巴西外观设计的注册而言,其在注册前不会进行实质审查,即巴西在外观设计申请提交后仅进行形式初步审查和技术审查。
初步形式审查包括对申请中所含文件的简单分析,不考虑注册申请客体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技术审查包括分析申请中包含的技术特征是否符合《巴西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要求,主要目的是确定审查对象是否可以被视为外观设计。
因此,就外观设计而言,在第一行政级别进行的技术审查并不完全是形式性的。尽管行政一审不审查与新颖性、创造性相关的实质性标准,但在准予注册之前,必须对审查对象的技术特征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