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提出采取备案和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近期,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取得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将2023年度有关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