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和转化运用效益,有力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企业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