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更多的创新活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2023年3月8日公布了其《首次申请者加速审查试点计划》(First-Time Filer Expedited Examination Pilot Program),即快速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
符合试点计划的申请人必须证明:
•申请案的发明人或在有联合发明人的情况下,每一位联合发明人未在任何其他非临时案中被指定为唯一发明人或联合发明人;
•申请人及发明人,或者如果有联合发明人,申请人和每一位联合发明人的总收入必须符合微实体的资格需求;并且
•发明人,或者在有联合发明人的情况下,申请中指定的每一位联合发明人都必须接受过USPTO专利申请流程基础知识的培训。
此计划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延续、部分延续、分案及Bypass申请
•根据 35 U.S.C. 119(a)-(d)或(f) 要求一个或多个外国申请的外国优先权申请案
•根据 35 U.S.C. 371 规定以专利合作条约 (PCT) 途径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