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4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公布其决定,称“不允许将非自然人的人工智能作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认定AI发明专利申请无效。韩国的专利法及相关判例仅承认自然人作为发明人,该原则在美国、英国、德国等在内的国家专利法中都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