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专利局近期宣布,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只需要对发明人转让声明(DOA)进行公证即可,无需再至当地阿联酋领事馆进行认证。另外,为了避免签字文件原件运输的风险,阿联酋专利局还宣布可以接受扫描件的签字文件。这对海外申请人来说是一件利好的消息。
在以往的阿联酋专利申请中,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签字文件除了经公认证的委托书(POA)外,在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时,还需要提交一份经公认证的转让文件和工商登记证明。但是多于已经在前次申请中递交过上述签字文件的申请人,在后续申请中只需要递交经公认证的转让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