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月22日通过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例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规定了网络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方法、管辖,明确了受保护作品包括著作权法所列举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