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备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中有关专利期限调整(PTA)的条款,加拿大专利局近期正在修改其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后的专利法细则将适用于所有在细则生效后当天或者30天后提交实审请求的专利申请。目前该专利法细则修订案尚未公布具体实施期限,但预计将在2022年7月1日之前生效。
本次专利法细则修订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增加超项费:修订案实施前,加拿大专利申请中是无需缴纳超项费的;修订案实施后,当申请文件超出20项权利要求时,将每项增加CAD100的超项费,该费用在请求实审时到期支付。若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增加了权项,那么在缴纳授权费时将会重新计算超项费。
▪限制授权决定前的OA数量:修改案实施后,加拿大审查员在终止审查前(即下发授权或者驳回决定前)只允许下发三次审查意见(即OA)。同时,引入“有条件的”授权通知(CNOA),即允许申请人修改一些轻微的形式缺陷,就可以授权该专利申请。
▪引入继续审查程序(RCE):修改案实施后,加拿大将引入一个类似美国RCE程序,即若审查员下发了3次OA后,申请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那么申请人可以提出继续审查请求。根据申请人的继续审查请求,审查员还可以再下发两次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