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塞尔维亚位于贝尔格莱德的商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进口和销售的汽车零件与在塞尔维亚生效注册的工业外观设计专利在视觉上一致,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本次判决属于塞尔维亚此类外观专利侵权实践的首件判例,意义重大,可能会影响后期有关汽车零件假冒产品的判决。
PETOŠEVIĆ Serbia代表权利所有人,即法国汽车制造商Renault和其罗马尼亚子公司Dacia,对一家塞尔维亚当地企业提起诉讼。该企业未经权利所有人的同意,分销适用于Dacia Sandero汽车的替换头灯、侧后视镜和格栅。被告人分销的这些汽车零件在视觉上与Renault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一致,且这些零件还带着Dacia的商标。
起初,原告向被告发送了停止侵权函,并尝试庭外和解,但是被告拒绝了原告的请求。随后,原告向贝尔格莱德商事法院请求保持证据,但是被告拒绝原告代表人和商事法院的政府人员进入其办公地点。最后,PETOŠEVIĆ Serbia于2017年11月15日向贝尔格莱德商事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长达四年的诉讼期间,法院指派的两位知识产权专家见证了专家意见,最终确认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权。法院指派的一位金融专家证人根据被告在2014年至2020年间售卖的假冒汽车零件数量确认了侵权造成的损害。最终,贝尔格莱德商事法院作出了有利原告的判决,并在塞尔维亚判决中首次指出,进口和销售在视觉上与塞尔维亚的工业外观专利一致的汽车零件构成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同时,法院在判决中也确定了被告的损害赔偿责任,这点在塞尔维亚的此类侵权判决中非常罕见,尤其是针对外观设计侵权。虽然一审判决还可以上诉,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结果也很难被推翻。本次判决意义重大,以后塞尔维亚的类似诉讼中都可以援引该判决,有助于终结在塞尔维亚假冒汽车零部件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