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林蕾
中国知识产权局与美国知识产权局对于专利申请的要求存在很多不同之处。而针对专利申请文件的附图,两个国家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在美国专利实施细则中对于美国专利申请的附图做出了详细地规定。具体出现在美国专利实施细则的37 CFR§1.81-1.85中。
一、附图的内容
在37 CFR§1.83这一章节中对附图的内容做出了规定。
在37 CFR§1.83(a)中,在非临时申请的附图中必须示出权利要求描述的每一项特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公开的常规特征,如果它们的详细说明对于正确理解本发明不是必不可少的,则应以图例或带标签的图示(例如带标签的矩形框)的形式在附图中说明。此外,说明书中包含的表格和序列表中包含的序列不应在图中重复。
可以看出,根据37 CFR§1.83(a)的规定,在权利要求中出现的技术特征,都应该在附图中示出。
而中国专利申请对于附图的规定,根据审查指南第二章第二部分2.3附图的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接地、形象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此外,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8条,发明和实用新型说明书文字部分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可以看出美国专利申请中关于附图内容的规定与国内有明显的不同。这也对代理工作提出了挑战。针对一些重要的专利申请,可以在撰写阶段即在附图中示出需要保护的特征,以及有后续为克服新颖性创造性问题时可能加入到权利要求中的特征。而对于已经存在这一缺陷的专利申请,可以在OA阶段对附图进行修改,来克服这一问题,但修改附图有可能导致修改超范围的问题,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在附图中示出现有技术
在美国专利审查指南MPEP §608.02(g)Illustration of Prior Art章节,对于现有技术相关附图涉及的规定如下:
Figures showing the prior art are usually unnecessary and should be canceled. However, where needed to understand applicant’s invention,they may be retained if designated by a legend such as “Prior Art.”If the prior art figure is not labeled, form paragraph 6.36.01 may be used.
在随后的paragraph 6.36.01中进一步指出,Figure should be designated by a legend such as--Prior Art--,because only that which is old is illustrated.
因此,在美国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部分如果参考附图进行了描述,则需要在这些被参考的附图中增加“Prior Art”标签,以满足美国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通常该标签增加在图号之后。
对于附图的这种要求在中国专利审查指南中并无类似的规定,因此代理人在准备美国专利申请文件时需要注意是否存在体现现有技术的附图。此外,代理人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文件中标注了Prior Art的附图及其对应的描述可以被审查员认为是申请人承认的现有技术(Applicant Admitted Prior Art)。因此,在后续检索时,审查员可以直接以这部分内容作为对比文件,这明显对于申请人是不利的。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美国申请文件的背景技术内容要尽量简单,尽量不要详细描述现有技术的方案,也不要随便承认现有技术。
三、附图颜色的规定
对于美国专利申请,可以提交两种类型的附图,即黑白示图或彩色示图。
通常要求提供黑白示图。在图示中使用黑色墨水(India ink)或其等同物绘制,以确保为黑色实线。
在极少数情况下,彩色示图是必须的,它是作为公开发明专利申请中寻求保护的主题的唯一介质。彩色示图必须具有足够好的质量,以使得示图上的所有细节均可以在印刷的专利文件中以黑白的方式示出。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只有在提交解释为什么必须提交彩色示图的请求被批准之后,专利局才会接受彩色示图。
如需提交彩色示图,则需要满足:
缴纳37 CFR§1.17(h)中规定的费用;
如果经由电子提交系统提交,则需要一组彩色示图,如果不通过电子提交系统提交则需要3组彩色示图;
在附图的简要说明的第一段中添加以下文字:
“The patent or application file contains at least one drawing executed in color. Copies of this patent or patent application publication with color drawing(s)will be provided by the Office upon request and payment of the necessary fee”
黑白照片在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申请中一般是不被允许的。但照片仅是用于示出所要求的保护的专利的实际介质,则专利局将会允许在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申请中使用照片。
例如,电泳凝胶、印迹(例如,免疫、Western、Southern 和 Northern)、放射自显影、细胞培养(染色和未染色)、组织学组织横截面(染色和未染色)、动物、植物、体内成像、薄层色谱板、晶体结构,以及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装饰效果的照片或显微照片是可以被接受的。
对于彩色照片,如果以上关于彩色示图和黑白照片的要求均满足,则彩色照片是可以被接受的。
而对于中国专利申请,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1条的规定,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
可以看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美国专利申请中可以提交彩色示图或照片,而在中国专利申请中,彩色示图或照片是不被接受的。
四、关于附图的修改
当附图不符合美国专利审查的要求时,审查员会发出Notice to File Corrected Application Papers的通知书,可以要求申请人对附图进行修改。通常修改的期限为自通知书发文日起2个月。申请人在答复时可以提交附图修改的替换页。
任一修改的附图替换页均需要包括被替换页中的所有附图,即使被替换页中只有一幅图被修改了。被修改的附图或者附图编号不应该标注有“amended”的字样。如果附图被删除,则其应当从替换页中去除。如果有必要,剩余的附图必须被重新编号并对附图说明进行适当的修改,以使其保持一致。在申请日之后提交的每个附图页都必须在页眉处注明“Replacement Sheet”或“New Sheet”。
通过以上总结可以看出,美国专利制度中对于附图的要求与中国专利存在较大的差异。代理人在实际工作中,在准备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中美专利的不同之处,尽量避免由于附图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补正。从而,为客户解约成本和时间,提高客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