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的共同决定,中德PPH试点将自2021年1月23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4年1月22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中德PPH试点于2012年1月23日启动,曾于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分别延长三次,至2021年1月22日止。(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