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0年4月14日,根据欧专局局长的决定,欧专局将异议部门(opposition division)的视频口审作为试点项目(pilot project),该试点项目适用于2020年5月4日后的异议部门的所有口审程序,并将持续到2021年4月30日。但异议部门的视频口审程序须以异议部门以及所有当事人的同意为前提。
2020年11月10日,欧专局公布了该试点项目的第二次决定,该决定将于2021年1月4日生效,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止。该决定规定,异议部门的视频口审无需获得参与当事人的同意,而是强制性规定,除非存在严重的反对理由。
严重的反对理由包括视频口审的参与者视力受损,或者一个物体的呈现不适于视频口审的形式。此外,2020年11月10日的决定进一步规定(与第一阶段的决定不同),可以在视频口审中进行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