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将启动一项为期两年的试点项目。基于该项目,中国国民(以国籍确定)或居民(以住所地确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将可以选择欧专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nternational Searching Authority)。此前,中国申请人仅能选择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ISA。该试点项目实施后,欧专局将成为首个可以被中国申请人选择为ISA的其他国家/地区专利局。
1.主体资格:该试点项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和居民开放,即国籍为中国或住所地在中国,二者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2.案件数量的限制:在项目两年内,参与该试点项目的案件数量有上限限制,共5500件。具体而言,项目第一年(前12个月)受理的参与试点项目的案件数量以2500件为上限,第二年(后12个月)以3000件为上限。
3.语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中国申请人要参与该试点项目(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作为受理局),则在国际申请时所使用的申请语言必须为英语,才有机会选择欧专局作为ISA。以中文为国际申请的语言(无论是否提交英语/法语/德语翻译),都只能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ISA。
4.费用:对于申请人而言,参与该试点项目并不发生额外费用,申请人应要按照PCT细则第15条和第16条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国际申请费和检索费。具体而言:
(1)国际申请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收取,数额为1330瑞士法郎(CHF)。
(2)国际检索费:选择欧专局作为ISA,国际检索费数额目前为1775欧元(EUR);在过渡期内,该费用要求申请人以欧元直接缴纳至欧专局;之后预计根据中欧两局协商情况,这笔费用也将能够以人民币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
在该项目下,中国申请人选择欧专局作为ISA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由于欧专局履行ISA工作职责时采取的工作标准和其处理欧洲专利检索时的标准是一样高的,这将为申请人选择是否进入欧洲阶段和后续国家阶段提供有意义的参考意见,并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时间和费用。特别是,如果以欧专局作为ISA,则在进入欧洲阶段的时候就无需欧专局再进行补充欧洲检索(supplementary European search)。在实践中,这意味着申请案件的进程将被显著加快,且申请人也无需另外支付补充欧洲检索的官费。
此外,选择欧专局作为ISA也意味着申请人可以选择欧专局进行国际初审,即选择欧专局作为国际初审单位(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Examining Authority,以下简称为IPEA)。在此情况下,如果欧专局作为IPEA出具了国际初审报告,且申请人决定进入欧洲阶段,则相应地在欧洲阶段的审查费也会有大幅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