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5日,印尼众议院和印尼政府正式通过了《综合劳工法案》(Omnibus Law),该法案支配和影响了印尼至少79项现行的法律,其中包括了印尼现行专利法的第20条。
根据印尼专利法第20条,印尼专利所有权人都有义务从专利授权之日起的36个月内在印尼实施他们的专利,无论是制造专利产品还是使用专利方法。但根据最新通过的《综合劳工法案》第110款所述,专利法第20条将被删除。
也就是说,印尼《综合劳工法案》生效实施以后,印尼专利所有权人将不用再担心因未按时提交对专利使用情况或未按时提交延迟请求,而使得其印尼专利被强制许可或被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