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9日,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以多数票通过了第H.R.6196号《2020商标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现代法案”)。该《现代法案》是针对美国《1946商标法》的修正案,旨在设定简化程序快速清理以欺骗性手段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美国业内有评论称,该法案特别针对来自中国的大量欺诈性商标注册。后续该法案将报告给美国众议院全体议员进一步投票表决,预计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也将参与审议。后续若颁布生效,该《现代法案》将对所有在该法案生效无论前后取得注册的商标均具有溯及力。该《现代法案》主要内容包括:
1.商标审查阶段,增加接受第三方提交反对申请意见书程序。
在商标申请阶段,第三方可提交反对申请意见书,意见书中需列明理由并提供初步证据,请求官方驳回申请。官方自收到意见书日起两个月内,应当作出决定是否将反对意见及相关证据纳入商标申请记录。
2.注册商标单方清理程序(Ex Parte Expungement Procedures)
《现代法案》增加第16条A款“注册商标单方清理程序”,规定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任何人可在提供初步合理调查证据等基础上,以注册商标未实际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在部分/全部商品或服务上的注册。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亦可依职权发起注册商标的单方清理程序。
3.注册商标单方重审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
《现代法案》增加第16条B款“注册商标单方重审程序”,规定商标注册满五年之内,任何人可在提供初步合理调查证据等基础上,以该注册商标未在“有关日期(Relevant Date)”之前实际使用为由提起重审申请。有关日期,是指以实际使用为基础提交的商标申请日,以及以打算使用为基础提交的商标申请声明使用日。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亦可依职权发起注册商标单方重审程序。
4.美国专利商标局有权设定灵活的商标驳回复审期限
根据《现代法案》,美国专利商标局有权对申请人设定灵活的驳回复审期限,复审期限最短60天,最长为6个月。若复审期限未达到6个月的,则申请人应当有权在期限前申请延期至最长6个月。
5.可反驳的不可弥补损失推定:在商标民事程序中,原告主张临时限制令或禁令的,若其可以证明实质胜诉可能性,则可推定其遭受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6.清理举措报告:美国总审计长将协同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打击提供虚假使用声明的商标行动进行研究评估,评估期间为《现代法案》实施后的18-30个月,并于法案实施三年后向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进行报告,提出打击虚假注册商标工作改进建议。(来源:集佳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