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韩国专利法对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相关的规定进行了修订。根据韩国专利法修订前的规定,对于超出专利权人生产能力的侵权产品数量不能要求任何损害赔偿。本次专利法修订以后,专利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针对超出其生产能力而销售的那部分侵权产品进行损害赔偿。
计算损害赔偿的公式为:
修订前:专利权人生产能力乘以单位产品的利润;
修订后:专利权人生产能力乘以单位产品利润 + 超出专利权人生产能力的数量乘以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该修订法案计划于2020年12月生效实施。该修订法案实施以后,韩国专利权的保护将继2019年7月9日实施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后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