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软件专利的保护,韩国专利局于2019年12月10日公布了专利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0年3月11日正式生效实施。
现行的韩国专利法并不认可计算机软件程序是一种产品,所以在韩国,软件程序是不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对于与软件相关的方法发明来说,现行的韩国专利法仅认可使用计算机软件程序中所包含方法的行为是使用本发明的行为,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通过信息网络传输软件的行为,则不被认为是使用本发明的行为。
修订后的韩国专利法,使用一件方法发明的行为被编纂为“an act of using method or an act of inviting to use the method”。也就是说,在修正案中,关于专利的效力,建立了一个新规则是:当已知方法的使用侵犯了一件专利权时,以“邀请使用一个方法”来使用一件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专利的效力涵盖邀请使用该方法的行为。修正案实施后,邀请使用一件方法发明的行为可以包括促使使用方法发明的所有行为。通过信息网络传输软件的行为,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促使使用方法发明的行为。也就是说,修正案生效实施后,通过信息网络传输软件的行为将可能被认为是专利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