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法国颁布了第2019-486号法律(“PACTE”法案),引入了创造性作为可专利性的评判标准。
目前,法国专利局只拒绝明显缺乏新颖性和不授权客体,对于创造性(即便检索报告中指出),申请人也可以不理会,专利局不会因此拒绝授权。但申请人需要自己承担专利无效的后果。
据悉,该规定将在2020年5月22日生效,并将适用于该日期及该日期以后提交的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