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佳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一审胜诉判决书,认定集佳代理的原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搜狗公司”)研发、提供的搜狗输入法软件不侵犯被告北京九宫混音呈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九宫混音公司”)ZL 200510055346.2号、名称为“一种小键盘上数字编码的汉语拼音和注音多字连续输入法”(简称“涉案专利”或“九宫格专利”)的发明专利权。
本案中,原告搜狗公司收到被告的《专利授权沟通函》,称原告在Android和iOS应用商店提供的搜狗手机输入法软件侵权了被告的涉案专利,要求原告立即撤回相关产品。原告立即向被告发出回函,明确回应相关产品不侵犯涉案专利权,并要求被告收回沟通函,改为寻求更为合理的手段解决。但被告收到回函后,既不撤回侵权通知,也未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使得搜狗公司相关产品一直处于“专利侵权与否”的不确定状态。
对此,原告搜狗公司委托集佳维护其合法权益。集佳接到两原告的委托后,由孙长龙、王宝筠、刘磊、刘晓菲、彭晓明组成代理团队,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的作用在于给予被警告人在遭受侵权警告、而权利人怠于行使诉权使得被警告人长期处于不安状态情形下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其根本目的是规制权利人滥发侵权警告的行为,维护稳定的市场经营秩序。
本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之间存在对于侵权与否的实质性争议,九宫混音公司逾期不撤回警告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涉案输入法是否侵害九宫混音公司涉案专利权处于不明确的法律状态,两原告提起确认其行为不侵犯专利权的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审查中结合各项证据及现场勘验比对情况,最终认定原告涉案输入法不侵犯被告涉案专利的发明专利权。
附:判决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