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8月11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奖励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和《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这是建国后我国政府颁布的第一个鼓励发明创造的《决定》和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