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 CSE 项目的概念是由处于不同地区、使用不同语言的不同局的审查员协作完成PCT 申请的国际检索与初步审查工作,产生一份共同的检索报告,并由主审员负责根据所有参与局的贡献性意见撰写最终国际检索报告。2010 年及2011-2012 年,欧洲专利局(EPO)、韩国特许厅(KIPO)和美国专利商标局(USTPO)先后联合开展了第一期和第二期PCT CSE 项目试点。CSE 项目的第三期试点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USPTO、EPO、日本特许厅(JPO)和KIPO 组成的五局(IP5)范围内开展。本次试点的目的在于由五局联合测试CSE 项目的可行性,并重点关注申请人对于CSE项目成果的兴趣以及各参与局的益处。
对于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参与试点计划的申请可于2018年7月1日起提出。每个申请人参与本次试点的国际申请将设有数量上限。
自2018年12月31日起,以英文以外的语言提交的国际申请或将被接受,但须经主管国际检索单位的批准。
本次试点中,五局中由试点国际申请指定为国际检索单位的专利局为相应试点申请的主审局,主审局的审查员将作为主审员,按照常规国际申请的检索和审查标准,对试点国际申请做出临时主审意见(由国际检索报告和初步审查意见等文件构成),并传送给其他四局。其他四局将依据各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职责、以参审局的身份协作完成审查工作,参审局的审查员将作为参审员,参考临时主审意见,向主审员提供贡献性的参审意见(由国际检索报告和初步审查意见等文件构成)。最终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将由主审员参考各参审员的参审意见后做出。
在本次试点中,由五局各自收取的国际检索费用维持不变。因此参与本次试点的申请人仅需缴纳指定国际检索单位的标准PCT 国际检索费用。但是,如果CSE 项目在本次试点之后被进一步推广为PCT 平台下的常规业务,使用该业务的申请人将会需要缴纳特定的CSE 费用。预期最大的CSE 费用将会是各参与国际检索单位检索费之和再加上一定的管理费用。
在本次试点结束后,参与试点的申请人将被要求完成是否有兴趣使用常规PCT CSE 业务等调查问卷。五局在进一步评估本次试点项目时将考虑这些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