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集佳周讯 > 2021年 > 集佳周讯2021年第41期 > 行业动态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申报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EN  日本语  韩国语
上一期 | 总第839期(2021.10.23-2021.10.29)
  • 首页
  • 行业动态
  • 集佳动态
  • 热点聚焦
  • 法眼观察
  • 论坛博览
  • 知识产权史上的今天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申报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近日,《关于启动2021年度第二批(总第十六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提出,2021年度第二批(总第十六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工作启动,申报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等。

  据悉,申报范围为符合《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和社会组织的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

  通知提出,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准备《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在线填报)、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等。

  据悉,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受理工作启动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企业在线注册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下午16:00,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下午16:00。(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2016 Unitalen Attorneys at Law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