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这次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容,将为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总体看,4个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有以下4个特点:
一是突出畅通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北京自贸试验区加强京津冀三地技术市场融通合作,对有效期内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保留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湖南探索设立跨省域资质和认证互认机制,企业跨省迁入自贸试验区以后,继续享有原有的资质、认证;安徽完善区内技术等要素交易市场,允许外资参与投资;浙江建立产业链“链长制”责任体系,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
二是突出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维护产业链安全。北京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去中心化的临床试验试点,简化国内生物医药研发主体开展国际合作研发的审批流程;湖南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安徽不断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浙江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探索建立数据安全管理体制。
三是突出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北京自贸试验区探索国际数字产品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湖南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创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安徽建立以人力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浙江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四是突出高水平开放打造新发展优势。推动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先进规则,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北京自贸试验区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湖南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安徽探索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国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浙江允许中资非五星红旗船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商务部将切实履行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按照统一部署,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及时总结评估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