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中国台湾经济部修正了《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2条、第4条及第5条。修正后的《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于2020年6月26日生效日起,专利权人可以向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减免专利年费。
相应地,台湾智慧财产局于2020年7月21日起公告了修正后的《申领专利证书及申请延缓公告申请书》及《专利年费缴纳申请书》,添加了有关于中小企业减免年费的相关文字,具体为“依法办理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实收资本额在1亿元以下”及“经常雇佣员工数未满200人之事业”。自此,专利权人申请减免专利年费有了可适用的申请表格。
本次《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修正内容,包括如下:
第2条改为本标准所称中小企业,指依法办理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一亿元以下,或经常雇用员工数未满二百人之事业。该条删除之前对于制造业、营造业、矿业及土石采取业这些产业的不同限定,同时扩大了适用范围。
第5条改为本标准所定经常雇用员工数,系以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受理事业最近十二个月平均月投保人数为准。该条删除了对于台闵地区的限定,扩大了适用范围。
(来源:集佳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