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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774期(2020.07.11-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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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门调整新冠疫情下商标实务政策

  2020年4月,也门共和国工业与贸易部知识产权署发布口头通知:新冠疫情期间,也门商标申请、异议、续展、变更、转让等案件,需要办理认证的委托书等文件,可以先提交一份简单的签署文件。商标局收到签署文件后即会接收申请、启动审查流程并下发审查结果。但证书原件需申请人完成提交认证的委托书等文件后才会正式下发。截至目前,该调整政策仍有效适用,具体结束时间有待官方另行通告。

  此外,也门共和国工业与贸易部知识产权署还曾在2020年2月发布了一条政府公告:受2011年后也门国内局势动荡、大量商标档案未能妥善存放、政府办公楼迁址导致大量档案遗失等诸多因素影响,且考虑到商标异议案下发裁定的复杂性,经与有关人士讨论后决定,所有在2015年以及2015年之前被提起异议的也门商标申请,一律视为放弃无效。该公告经知识产权署署长签名并盖章后即刻生效。

  (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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