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安排,在各地区申报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经研究,同意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10家单位设立为第一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
各地方分中心要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与报送、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业务指导、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与宣传、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协调等方面切实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立资源共享、信息报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沟通交流,探索形成有效的业务运行模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加强对地方分中心建设的工作指导,推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强对地方分中心建设的全方位支持。同时,也将依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对地方分中心的业务考核结果,督促不合格的地方分中心改进工作。限期不能改进或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设立资格。
第一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名单
1.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3.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4.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5.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6.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7.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8.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9.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0.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