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1月1日在北京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揭牌。自2019年1月1日起,该法庭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受理相关案件。
最高法此前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称,该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共有七大类。其中包括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等。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介绍,由于专利等案件具有特殊的专业性、高度的复杂性,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众多。在现行审理体制下,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由行政无效程序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由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而且,专利侵权二审案件分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存在裁判尺度不够统一的问题。
最高法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上升幅度达到47.24%。其中,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7242件,审结225678件(含旧存),比2016年分别上升33.5%和31.43%。
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9年首先要抓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特别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2018年7月,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指出,到2020年,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将基本建成,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与发展。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经成立3家知识产权法院,南京、苏州、青岛、武汉、西安、成都等19个地区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