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的技术支撑体系,构建完成知识产权相关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数据库,全流程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指导管理系统运行通畅。
《方案》要求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和运行机制,选择试点地方和单位,选择电子商务、进出口、大型展会等重点领域及地方优势领域,协同推进全国性和区域性智能检测系统的建设运行。
具体而言,在电子商务领域,引导互联网自营、他营、移动客户端等交易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举报投诉。根据智能检测系统确定的线下源头信息,打击生产源头,阻止侵权假冒产品流通。
大型展会领域,加强同类别展会上侵权假冒案件的信息共享,建立跨区域线上协同监管机制。对展会现场发现的侵权假冒产品,通过智能检测平台反溯线上侵权假冒线索。
在进出口环节,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在侵权判定、网络培训方面加强协作。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方案》提出要确保投入实效,加强监督考核,强化信息安全,健全制度规范,加强宣传培训。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专项工作月报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相关数据库和智能检测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要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研发各环节。(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