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认为QQ的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可以作为商标获准注册。该案是我国新《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以来,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