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7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发力“打假”。2017年1至12月,共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8671件14342人,不起诉693件1324人。
据介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公诉案件呈现六方面新特点:犯罪类型相对集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类案件,占该类犯罪86%;伪劣药品、保健品及保健器械犯罪明显增多;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多发;犯罪呈现团伙化、规模化;利用网络、现代物流实施犯罪趋势明显,隐蔽性更强,查处和证据收集难度增加;犯罪成本低、收益高。
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将依法持续从严打击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健全专项监督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有关专项行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