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李宇航
摘要:当中国企业在以色列获得商标权或者版权后,可以向以色列海关进行权利基础备案,并通过主动向海关进行举报或者海关依职权扣押的方式,及时发现侵权货物,避免因假冒产品流入以色列国内市场或者通过以色列流向欧洲市场带来的潜在风险。在侵权货物被扣押后,根据被扣货物价值的大小,数量的多少,权利人又可以选择TRIPs协议下标准边境措施或者加快程序两种不同的程序来处理。
近年来,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作为亚洲与欧洲连接处的以色列,由于其国内较为稳定的政治环境,以及其与欧洲之间的多项有利的贸易协定,使得越来越多的来自亚洲的货物通过以色列出口到欧洲各国。以色列国内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也不断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在此设立研发基地或者合作项目。贸易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也提高了以色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目前,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员国,以色列签署批准了多项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1】。鉴于中国企业与以色列之间的贸易活动愈趋频繁,如何通过以色列海关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并遏制侵权行为,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今天,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色列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目前以色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为《海关条例》【2】(Customs Ordinance)。该条例主要依据以色列签署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3】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转化适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以色列《海关条例》,目前权利人向以色列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基础仅限于版权和商标权,不包括专利权,此点需申请人特别留意。
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程序,主要包括:权利人向海关申请备案;海关依职权对疑似货物进行扣押;海关调查及销毁货物或放行;其他救济程序等,详述如下:
一、权利人向海关申请备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础,有赖于权利人向海关主动进行权利基础的备案,包括已注册商标和版权。关于已注册商标,权利人需委托以色列当地代理机构向海关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供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即可。对于作品版权,虽然权利人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自动享有,但若需海关备案,权利人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版权登记证书等,以方便海关确定版权状态。一般情况下,若权利人能够提交符合要求的商标权或版权证明,海关即会允许其备案并在后续查验中主动对进口商品进行核查。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权利人进行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后,在备案的基础权利有效的情况下,无需多次进行续展备案,即“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上述规定,也方便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商标权或者版权已经在以色列海关完成备案后,为了海关人员在后续查验中能够更轻易地分辨正品及侵权产品,以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委托的当地代理机构可定期向海关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权利人商标/版权的特点;正品及侵权产品的区别;侵权产品的主要来源地区以及权利人最新产品的说明介绍等。通过定期培训,海关人员能够对权利人的权利基础有明确的认识,不仅能够增加对疑似侵权产品的敏感度,也能在发现疑似侵权产品时迅速做出判断,降低放行侵权产品而带来的风险。
二、扣押疑似侵权货物及其处理程序
海关在日常查验过程中,对于疑似侵权货物,若认为其可能侵犯已备案的商标权或者版权,则会依职权对疑似侵权货物进行扣押,并通知权利人进行确认。根据货物价值大小、数量多少的不同,海关一般会采取不同的程序对扣押货物进行处理。
▪TRIPs协议下标准边境措施(被扣押货物数量大,价值高)
若被扣疑似侵权货物数量大,价值高,则海关会采用TRIPs协议下的标准边境措施进行处理。在扣押侵权产品后,海关会首先发送通知给权利人,要求其确认被扣货物是否为侵权产品。若权利人确认被扣货物为正品,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可延长3个工作日)向海关说明情况,要求放行货物,所需提供文件包括:放行申请书及确认书等证明文件。海关将在收到权利人出具的上述文件后放行扣押货物。
若权利人确认被扣货物为侵权产品,则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可延长3个工作日)向海关提交扣货申请书并缴纳海关要求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权利人提交上述文件及保证金后,一般可要求海关提供关于疑似侵权货物的详细照片,进口商信息以及船单信息等进一步核定,以确认侵权货物。同时,若权利人需海关继续扣押疑似侵权货物,则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可延长10个工作日)以进口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销毁侵权产品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海关将扣押疑似侵权货物直至其收到法院的判决,并根据法院判决内容销毁或者放行货物。若权利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海关一般将放行被扣货物。
同时,在收到权利人扣货申请书及保证金后,海关也会将扣货通知发送进口商。在此期间,权利人可与进口商进行协商,以沟通处理该争议。若进口商配合,则权利人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获得出口商的具体信息,或可能发现其他的侵权行为。若达成协议,则双方均可将该协议提交海关,要求海关销毁侵权货物,以避免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带来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当然,若双方通过协商难以解决争议,则权利人仍需在海关通知绝限之前向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避免海关放行侵权货物。
▪加快程序(被扣货物数量小,基本确认为假冒产品)
在被扣押货物数量小,价值不高,且海关基本能够确认其为假冒产品的情况下,海关一般采取加快程序处理。在此种情况下,海关会在扣押侵权货物后发送权利人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可延长3个工作日)提供下述文件:
1)确认被扣货物为假冒产品的确认书及;
2)承诺参与进口商起诉海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并在法院判令因延迟放行货物赔偿进口商时,对海关进行补偿。
在收到权利人提供的上述文件后,海关一般会依职权销毁侵权货物。在此种情况下,海关一般仅会发送部分侵权产品图片供权利人确认。若权利人仍需从海关处取出样品,则需向海关提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后才可申请。另外,在任何情况下(如权利人申请或者案情变化等),上述加快程序均可以转变为TRIPs协议下的标准边境措施进行处理。
三、权利人的其他救济手段
若海关依据法院通知或者依职权判断被扣押货物为侵权产品,并对侵权产品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该进口商将会被自动加入海关黑名单,若其后续进口商品或者从事其他外贸活动,海关将会给予其更多的监督,以便发现其可能的侵权行为。
若由于海关未扣押假冒产品,导致该假冒产品在市场上流通,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则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说明、申请文件并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后,要求海关将该进口商列入黑名单,以便在后续检查中增加对该进口商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假冒产品。当然,权利人也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说明,我们认为以色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措施是较为完善的,海关的职权行为为权利人在以色列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第一道监督屏障,若权利人能够合理地利用,将会极大地减少假冒产品通过海关流入当地市场,有力的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同时相较于民事/刑事诉讼等法院程序,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更具便利性,及时性且成本较低,其为权利人提供了一种相当方便快捷的方式。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以色列获得商标或者版权权利后,仅需进行一次海关备案,即可以为自身权利增加一道监督防线,何尝不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呢!
注释
【1】中国一带一路网关于以色列的介绍:https://www.yidaiyilu.gov.cn/gbjg/gbgk/9975.htm
【2】以色列《海关条例》摘要:https://wipolex.wipo.int/en/text/347461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https://wipolex.wipo.int/en/text/30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