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集佳”)张亚洲律师和李科峰律师代理美巢集团股份公司诉北京秀洁新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王晓亮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近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定北京秀洁新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混凝土界面处理剂”产品上使用“墙锢”商标,侵犯了美巢集团股份公司商标专用权,并采纳集佳律师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获利确定赔偿数额的请求,综合考量被控侵权行为的情形、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本案侵权人赔偿美巢集团股份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
本案中,美巢集团股份公司是专业生产、销售高品质家装建材产品的著名企业。自199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高质量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为保证,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在行业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多年来,美巢集团股份公司“墙锢”品牌的混凝土界面处理剂产品以其高档的品质、领先的技术,自面世以来即得到了相关公众的广泛推崇,获得了很高的知名度。
正因为美巢集团股份公司“墙锢”混凝土界面处理剂产品的优良口碑,招致行业内一些厂商冒着违法风险以“墙锢”为名生产、销售同类产品,使相关公众在购买时产生了困惑与混淆。在多方维权无果后,美巢集团股份公司最终决定委托集佳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集佳接受委托后,指派专业律师对本案相关事实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为委托人提供了审慎的代理方案;并在本案一审、二审长达三年多的维权时间里,从证据准备、观点梳理、产品性能专业知识的研究、相关案例和理论等方面,进行了周详的准备,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维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