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汇报,以更有效的制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
会议指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扩大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抓紧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
尽快清理、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不利于产权保护的各种法规文件。
依法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加强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保护。推进依法行政,严防任性执法、任意执法。
二要抓住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案件开展集中攻坚,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尽快取得突破,以纠错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帮助合法产权受侵害者追回损失。
三要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
推动运用“互联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优势产业聚集地区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拓宽快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鼓励围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开展多种类型、多种模式的探索,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加强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对城乡假冒伪劣产品集中地区加大整治力度。
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侵权假冒大案要案,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完善对政府失信的惩戒和纠错机制,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产权受损的要依法赔偿,不能“新官不理旧账”。(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