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来,医药行业相关政策密集落地,为药品医疗器械产业改革带来春风。10月2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开征求《〈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10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后,医药改革再放重磅信号。
实际上,此次修正案草案提出36项重要改革措施,其核心在于配合《创新意见》顺利实施,对原有冲突或缺失部分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内容涉及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取消GCP、GMP和GSP认证行政审批;临床试验机构由认证改为备案等,为创新药提供诸多利好。
此外,《创新意见》在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中提出,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和开展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也被视为在创新药专利保护方面的重磅举措。
“新药研发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筛选出来的化合物只有万分之几的可能成为上市药品,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没有创新,我们要加强数据保护,对创新药、改良性新药取得的临床性安全数据和其他的数据给予一定的保护期,我们还将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探索药品专利期限补偿的特点,形成保护药品知识产权的组合拳。”在10月29日,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证券协会及香港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中国医药创新与投资大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说道。(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