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部署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扩散能力。
《方案》明确了两步走的建设目标: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推动形成紧密互动的技术转移网络;二是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放大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三是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保障体系高效运行。
在知识产权方面,《方案》要求强化投融资、知识产权等服务,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包括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方案》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提出了更多要求:完善适应新经济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释放激发创新创业动力与活力。加强对技术转移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研究建立当然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机制的法律制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广技术调查官制度,统一裁判规范标准,改革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优化专利和商标审查流程,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来源:中国政府网)